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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日期时间:2025-10-29 15:00:21 作者:征辰考研

01 招生专业

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专业学位招收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代码125200),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02 培养目标

2014年华北电力大学获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成立MPA教育中心。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致力于培养能源电力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旨在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电力企业等单位培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03培养方向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的MPA培养设置: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两个方向。

 

04导师队伍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拥有专任教师36名,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18名,硕士生导师 33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名。学院导师有多人担任全国性学会及省部级学会的理事以上学术兼职,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整体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尤其在政府改革、社会治理、基层治理、能源战略、能源政策、能源安全治理等公共管理应用型专业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多名教师具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单位挂职工作经历。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设置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机制,聘任能源电力央企、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单位的实务专家为实践导师,实现实务专家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全程参与和指导。同时,MPA教育中心为公共管理硕士开设公共管理实践、公共管理案例等实务课程,邀请一线实务专家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05 培养方式

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组)负责制,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设有教育中心办公室具体承担公共管理硕士的教学运行及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06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采取不脱产集中学习方式,学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相对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完成教学培养计划。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到校或线上线下结合参加课程学习。集中授课的时间大致为第一学期9、11月,第二学期4、6月,每次集中授课时间约2-3周。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管理,须按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07 学制学费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学分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学费为2万元/学年,三年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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