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2022年软件工程工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
日期时间:2021-10-27 15:37:47 作者:征辰考研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2年计划招收8名全日制软件工程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下所有申请资料于2021年12月7日12:00前直接寄达我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544室,邮编100871,收件人:博士招生小组,联系电话:010-62745292)。快递请使用EMS,目前其他快递无法进校。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证明选择一项: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5年12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② TOEFL(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GRE成绩310分(含)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WSK(PETS 5)合格证书;
⑥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含)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50分(含)以上;
⑦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
⑧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⑨ 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经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定。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1、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我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我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我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份。请登录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官网查看招生过程中的通知及公示。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三门加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三门考试均及格者为加试通过。未加试、加试未通过者,不得录取。
四、录取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预计于2022年1月底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
五、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ss.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户档关系、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博士招生)
咨询电话:4006689981
电子邮件: bszhaosheng@ss.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544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4006689981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2021年09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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